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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7-13 00:19:0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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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2002-03-12
国税发[200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政策,经研究,现对交通运输企业租赁业务片收营业税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租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负担的业务。
  二、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
  交通运输业务征收营业税的境内外划分,按现行税法规定执行。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1.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1.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国税函[2001]572?

2001-07-20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2001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发给你们,对石油化工企业生产销售的石脑油和溶剂油,凡属于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本年度核发的生产、供应计划内的部分(见附表1、附表2),不征收消费税;未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本年度核发的生产、供应计划,或者超出国家税务总局核发范围生产、供应的部分,照章征收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1年石脑油生产及供应计划
     2.2001年溶剂油生产计划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2001年石脑油生产及供应计划

单位:万吨

供应单位名称 计 划
供应量 使用单位名称 供应量 备注
大庆炼化分公司

45
大庆石化分公司 17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0.3  
抚顺黎明化工厂 1.5  
哈尔滨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  
辽宁铁牛企业集团精细化工厂 0.6  
沈阳市大龙洋化工厂 0.6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1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5  
龙源油脂化工厂 3  
北京东方化工厂 5  
大庆石化分公司

57


大庆石化分公司
57  
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18


大庆石化分公司
5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0.4  
哈尔滨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  
上海和田化工厂 0.4  
上海石洞口化工厂 0.6  
齐鲁石化分公司 0.6  
前郭石化分公司

12
大庆石化分公司 1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1  
抚顺石化分公司

60.4
抚顺石化分公司 53  
北京东方化工厂 1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4  
鞍山千山化工厂 0.6  
抚顺芳烃化工厂 0.4  
上海和田化工厂 1  
抚顺黎明化工公司 0.4  
鞍山炼油厂

6.2
辽阳石化分公司 5.9  
大连化工集团 0.3  
辽阳石化分公司

104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3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7.2  
辽阳石化分公司 87.5  
辽阳宏伟化工总厂 1.2  
辽化亿方化工试验二厂 2  
辽阳宏伟聚兴化工厂 1.5  
辽阳有机合成厂 1.2  
辽阳曙光化工二厂 0.4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18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18  
锦西石化分公司
22.6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8.8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5  
葫芦岛扬帆化工厂 0.6  
北京东方化工厂 4  
齐鲁石化分公司 0.6  
上海和田化工厂 0.6  
辽宁铁牛企业集团精细化工厂 0.8  
沈阳市大龙洋化工厂 0.5  
抚顺黎明化工公司 0.4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0.8  
鞍山千山化工厂 0.5  
锦州石化分公司

4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2.2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北化工厂 0.2  
辽宁铁牛企业集团精细化工厂 0.2  
沈阳市大龙洋化工厂 0.2  
抚顺黎明化工公司 0.2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  
大连石化分公司

31.4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6.8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4  
鞍山千山化工厂 0.4  
上海石洞口化工厂 0.6  
上海和田化工厂 1  
金陵石油化工公司 6  
日照有机化工公司 0.1  
深圳安麦士石化公司 0.5  
河北三兴石化公司 0.5  
广东茂名电白化工公司 5  
南京红叶化工厂 0.5  
齐鲁石化分公司 6  
西太平洋石化公司

87
金陵石油化工公司 1  
齐鲁石化分公司 1  
出口 85  
辽河油田石化总厂

12.3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7  
辽宁铁牛企业集团精细化工厂 0.5  
沈阳市大龙洋化工厂 1  
北京东方化工厂 3  
东方兴达化工厂 0.4  
东方顺鑫化工有限公司 0.4  
吉林油田炼油厂

4.8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5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1  
长春化工厂 0.3  
吉林松源化工有限公司 2  
兰州炼化分公司

53.6
兰州炼化分公司 53  
宁夏化工厂 0.6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24.8
北京东方化工厂 8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5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  
长治化工厂综合经营公司 0.8  
长治市化工厂 0.4  
长治市新育化工厂 0.4  
南京大杨石油联合化工厂 0.4  
南通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0.4  
山西大同云中化工厂 0.6  
山西省长治县韩店化工厂 0.4  
山西省临猗化工总厂 0.4  
郑州嘉诚有机化工厂 0.4  
山西朔州朔城区科达化工厂 0.6  
玉门油田炼化总厂

7.4
北京东方化工厂 1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1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祁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0.8  
河南濮阳中田化工有限公司 0.6  
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 2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51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51  
长庆油田炼油化工厂

17
北京东方化工厂 6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4  
长庆轻烃厂 0.8  
金陵石化分公司 1  
长治市化工厂 0.4  
长治新育化工厂 0.2  
齐鲁石化分公司 1  
河南濮阳中田化工有限公司 0.2  
蚌埠长城化工溶剂厂 2  
山西省长治县韩店化工厂 0.4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  
大港石化分公司

4
天津联合化学公司 1  
北京东方化工厂 3  
华北石化分公司

19.6
天津联合化学公司 4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东方化工厂 6  
华油久久公司 0.6  
河间长虹化工公司 0.4  
中国华油集团公司 0.6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5  
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11.1
内蒙化肥厂 0.1  
北京蒙田化工公司 7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1  
北京东方化工厂 2  
山东齐河新星化工厂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小计

771.2
  771.2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公司

96.08
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 36.08  
天津石化公司 60.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
鲁分公司

151.57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5.07  
齐鲁石油化工公司 6.5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分公司

72.3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9.60  
洛阳石化总厂 38.70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4.00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6.33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6.33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沧
州分公司

6.9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6.9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济
南分公司

2.0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河
南油田分公司南阳石蜡精
细化工厂

2.6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
原油田分公司

6.0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
司石油化工厂

6.0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高桥分公司

10.5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0  
上海平湖物资有限公司 0.50  
上海永城助剂厂 3.50  
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146.50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
公司 111.39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15.11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10.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公司

3.00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3.00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公司

3.5
上海平湖物资有限公司 1.50  
上海金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 2.00  
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70.0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0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04  
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 21.92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39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7.07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8.08  
宁波海利化工有限公司 0.50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9.80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9.8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滇
黔桂油田分公司北海石油
化工厂

4.61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
司 4.61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
陵分公司

63.0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43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57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2.0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
岭分公司

7.07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
公司 7.07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
庆分公司

4.9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0  
安徽省安庆曙光化工(集团)
公司 0.6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九
江分公司

4.0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公司

16.0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5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23  
中国石化集团湖北化肥厂 4.27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荆
门分公司

5.00

中国石化集团湖北化肥厂 2.0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0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
程公司炼油实验厂

1.6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8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0.80  
杭州炼油厂

2.50

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 2.50  
岳阳石油化工总厂

11.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
公司 4.74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0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6  
扬州石油化工厂

0.8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80  
江苏泰州石油化工总厂

1.2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0  
西安石油化工厂

2.6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0  
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化有
限公司

2.6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60  
青岛石油化工厂

8.0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0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
公司小计

727.96 

  727.96  


总  计


1499.16

  1499.16  




附件2:
   2001年溶剂油生产计划

单位:万吨


生 产 企 业 名 称 计划产量 备  注
大庆石化分公司 1.20  
吉化股份公司 8.00  
抚顺石化分公司 2.00  
辽阳石化分公司 7.50  
锦西石化分公司 1.01  
锦州石化分公司 11.00  
兰州石化分公司 2.80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9.80  
克拉玛依石化厂 1.80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2.40  
玉门炼化总厂 3.15  
南充炼油厂 5.40  
华北石化分公司 10.76  
大港石化分公司 4.60  
胜华炼油厂 1.8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小计 73.22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3  
燕山石油化工公司 0.2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0  
天津石化公司第一石油化工厂 0.2  
齐鲁石化公司胜炼化工厂 3.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5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炼油实验厂 1.8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8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0.5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南阳石蜡精细
化工厂 2.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 5.5  
中国石化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0  
中国石化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4.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3.0  
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5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1.6  
杭州炼油厂 4.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16.2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8.1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3.4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3.4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1.0  
扬州石油化工厂 1.2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2.1  
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化有限公司 9.0  
江苏泰州石油化工总厂 3.5  
西安石油化工厂 1.6  
青岛石油化工厂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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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兰政发【2006】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各单位:
《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日


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根据《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对其负责管理的责任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制度。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并统一印制“门前三包”责任书。
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区人民政府所属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具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远郊县、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其他建制镇和各类开发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应与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其管理的责任区承担“门前三包”责任。
第五条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门前三包”责任制遵循谁的辖区谁管理;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问题谁治理的原则。
第七条 “门前三包”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一)包卫生。在责任区内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乱堆杂物、不乱贴乱挂标语广告和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及时清扫门前垃圾、积水、积雪、积冰;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墙面、楼体、屋顶、门窗、广告牌匾、橱窗、公用设施等干净整洁。 
(二)包绿化。保护和管理好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适时浇水、除草、清理树池杂物;不在人行道树杆上拉绳晒物;制止、监督毁坏花木、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保持责任区内无乱摆摊点,无乱停车辆,无乱搭乱建,无噪音污染,无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第八条 “门前三包”责任区按以下规定划分:
“门前三包”责任地段范围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为单位,按行政区域划分管理责任;以企事业单位、门店为单位,按开发(建筑)红线范围划分管理责任;以开发区、居住区、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公司为单位,按管理范围划分管理责任,并在“门前三包”责任书中确定。
第九条 对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加强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并按标准进行考评。
第十一条 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属经营单位的,报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报请其上级部门取消其年度先进、文明单位评比资格。
第十二条 责任单位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内,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违反 “门前三包”规定的,应当加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公民可以对不认真履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四条 对“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内容不达标的责任单位,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和其他人员阻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门前三包”管理人员有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兰州市人民政府1998年7月30日发布的《兰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